寫在今年的諾貝爾文學獎之前


「大衛,我一生中從不忘記好畫的。」老人望著花園,「名字,對,名字有什麼了不起的。擱在小角落的無聊東西。如此而已。」…..
「孩子,我這一生啊!為畫畫而畫畫。就是不讓你們這些混蛋有機會炫耀。像放狗臭屁一樣!對不對!又問為什麼,又問怎麼畫的。真是狗屁不通!鬼才在乎我的靈感哪裡來的。從不在乎!它來了,我畫了,就是這樣。連是怎麼開始的,意思是什麼都沒法想清楚。不想知道。…..太多根了!知道嗎?談太多根啊,來源啊,過去啊之類的狗屁。卻不談花,不談現在,或是掛在牆上活生生的畫。要斷根,他常說,斷根!」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----《黑檀塔》(The Ebony Tower, 1974), John Fowles

我曾想,電影把我救了出來,從文學那裡。後來我覺得那個差別是這樣的,電影以其感官性的包覆,偷渡給人某種無縫銜接的改變,相對於文學之提示了改變的可能,卻要你清醒(因此痛苦地)掙扎著爬過去。

因為性質的不同,我無法真的記得電影中巨大的時刻,它們總是太綜合性,我只能模糊記得看到那個場景瞬間自己的震撼,那時電影院或房間裡的集中性巨響或死亡一般的寧靜也充滿雜訊。……但當然,我們輕易可以記得紙頁上的字,的延續,的斷裂。

有時我覺得電影是可以陪伴著人繼續走的,而文學卻是一種悍然而固執的鄉愁。那些字句都不會變了,你只能記得,或忘記。全有全無的。
 
「我從不忘記好東西」。總是複誦這幾個字,一再一再。不管世界會流變成什麼,你在那裡,在這裡,活生生的美好永遠都在。像蝴蝶標本一樣。